为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条件
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按相关政策规定不列入推免范围),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无需重修、补修的课程)。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实验动手能力强,实验成绩优秀,思维逻辑清楚,反应敏锐,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免试生名额分配及推荐方式
(一)根据学校推免计划分配方案(毕业生总人数×0.023,我院推免人数共计3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对具备推荐条件的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排名,并严格按照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各学院推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推免成绩=学生历年考试成绩平均分+综合评价加分,学生历年考试成绩平均分由教务处提供。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等情况后进行综合评价、统计加分。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情况,审定推免成绩与名次,按分配名额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在院内网站公示。
三、加分细则
(一)外语水平
1. 除英语专业外的其余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者加2分;
2. 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学生获专业八级证书者加2分。
(二)参军入伍服兵役
1. 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1分;
2. 在校服兵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者每次另加0.5分;
3. 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者每次另加2分;
4. 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者,直接推免。
(三)到国际组织实习
实习一个月以上加2分。
(四)科研成果
1. 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
①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加3分;
②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北图核心期刊论文加1分;
③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技源核心期刊论文加0.5分。
作者署名单位须有“贵州医科大学”字样。
(五)参加与学业相关竞赛获奖
1.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国际竞赛
① 获一等奖加3分;
② 获二等奖加2分;
③ 获三等奖加1.5分。
2.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全国竞赛
① 获一等奖加2分;
② 获二等奖加1.5分;
③ 获三等奖加1分。
3.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省级竞赛
① 获一等奖加1分;
② 获二等奖加0.5分;
③ 获三等奖加0.3分。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1. 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加1分,参与人0.2分;
2. 省级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加0.5分,参与人0.1分。
(七)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生”及其他荣誉称号
1. 获全国表彰其中任何一项,加2分;
2. 获省级表彰其中任何一项,加0.5分。
(八)其他
获得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生”表彰中任何一项,同等条件优先。
四、“推免”工作实施及日程安排
(一)9月23日组织召开学院推免工作会,成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动员、资格审查、报名填表、审核鉴定、推免成绩评定、确定拟推免名单等具体工作;成立以相关专业学科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审核组。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宏伟
成 员:邹小华 曾祥刚 黄兰 张薇薇
(二)9月24日至9月25日,辅导员召开学生动员大会传达《“推免”通知》精神,学生写出申请,由年级辅导员及班级学生干部根据推免条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三)9月26日至9月29日,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审核鉴定及答辩完成后,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应及时汇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推荐。
(四)9月29日,将填写完整的《贵州医科大学各专业应届毕业生(2021届)推免生推荐名单》纸质(盖章)及电子档、确定的“推免”生的推免申请、填写的《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同时在院内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37必赢会员中心联系人:张薇薇18985033336
推免工作的监督
为保证我校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437必赢会员中心党政领导对本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88416212(校纪委)、86908282(研究生院)
18985033336(437必赢会员中心)
贵州医科大学437必赢会员中心
2020年9月23日